本报讯(记者林靖)4月19日上午,杜邦公司的代理人就其商标在中国被人在先进行了域名注册一事,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被告北京国网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庭审辩论。
创建于1802年的杜邦公司是世界500家最大企业之一。其诉讼代理人于庭上诉称,该公司于1999年初以其国际知名商标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注册dupont.com.cn域名,但被告知该域名已被国内公司注册。鉴于DUPONT是杜邦公司在中国合法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信息公司和域名服务商的国网公司擅自将与其无任何关系的杜邦公司商标注册为域名,明显属于故意抢注行为。由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撤消该域名,公开致歉,及承担诉讼费2700元等。
国网公司辩称,域名不是商标,国网公司申请注册该域名并不构成对杜邦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况且国网公司的该域名申请是经域名主管部门批准的,发生诉讼也应是行政诉讼。
对于杜邦公司指责国网公司违反《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国网公司予以否认,声称申请注册域名绝非市场交易活动,也不可能导致人们对原告商品的误认而造成侵害,因而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法庭正对此案进行积极的审理,将于不久后作出裁决意见。